职工参保:
(1)中央省驻湘的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
(2)州属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
(3)在编外招用了聘用人员的中央、省驻州直属机关、事业单位;
(4)在编外招用了聘用人员的州直机关、事业单位;
(5)在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或州民政局登记设立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境外非政府组织驻华代表机构;
(6)其他应当在州社会保险登记机构办理参保登记的缴费单位。
单位首次参保:
(1)参保申请报告;
(2)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等核准执业证照或机构成立的法律文书;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银行开户许可证;
(5)单位法定代表人及社保专管员的身份证。
(6)申请人在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以前已参加除基本养老保险以外的其他险种,还需提交其他险种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证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等单位还需提交能够确定其隶属关系和组织构建的证明文件。
单位首次参保:由单位代办,新成立的企业应在成立后30日内,单位社保经办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单位注册地社保部门办理相关的参保手续;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吉首市人民北路北门街3号
电话:0743—8712536
湘西市社保经办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条件者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
不收费